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末烟煤采购招标

   日期:2020-02-26     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核心提示:2020年1月生产用煤物资需求计划08大类末烟煤(08-01-WI-202001包)招标公告日 期: 2020年 2月 26日招标编号:LYWZ-2020-0017招
 

2020年1月生产用煤物资需求计划08大类末烟煤(08-01-WI-202001包)招标公告

日    期: 2020年 2月 26日

招标编号:LYWZ-2020-0017

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1月生产用煤物资需求计划08大类末烟煤(08-01-WI-202001包);

招标范围、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1:2020年1月生产用煤物资需求计划08大类末烟煤(08-01-WI-202001包)招标明细表;

实施或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工期或供货周期: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准入资质,同时具备该包别对应的准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投标人应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省级以上资质的检验部门关于此煤种检验报告(带有CMA标志),其中检验指标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否决其投标。检验指标为:低位发热量≥4500卡/克,全硫≤0.8%,全水分≤15%,灰分≤25%,焦渣特性2型,挥发分≥30%。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2月27日 08:30:00 至 2020年3月6日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3.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20 年3月2日至 2020 年3月6日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 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4.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0年 3月 19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提交不少于 2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标段(标包)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缴款单》作为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凭证为投标保证金已递交的有效凭证和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必须索要该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特别重要)(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投标人凭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办理《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缴款单》。

4.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74400 元人民币。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5.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3月19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6.招标人及招标专业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中标通知书领取通知发布网站:http://lhbidding.com,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 系 人:迟锐  刘畅              电    话:0427-7305807  7305805

邮 箱:chirui@petrochina.com.cn

附表1:2020年1月生产用煤物资需求计划08大类末烟煤(08-01-WI-202001包)招标明细表

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 附表1:明细表末煤.xls 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08-01-WI-202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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